2012年7月17日 星期二 晴 15----27°
昨晚加拿大多伦多发生枪击事件。今天加拿大电视连篇累牍在播送这个消息。电视报道,打死两人,一个十四岁的女孩,一个二十三岁的男孩,打伤21人,其中还有刚学会走路的孩子。枪击发生在多伦多市中心一个户外暑期烧烤聚会上,先是有打架,紧接着发生了枪击。电视还报道,紧急救护没有跟上,事件发生二三十分钟后,救护车才到,大众质疑救护太慢,紧急医疗救助机构的官员在电视上也是以种种理由为自己部门开脱。据说,加拿大这里无论发生刑事案件,还是交通事故,楼房失火,统统都打“911”,然后根据分工再派出相关的人员。让人不解的是,前几天我在路上遇到这样一件交通事故。一辆汽车把一个骑自行车骑客撞到,先到现场的不是救护车,而是两辆消防车,紧接着是救护车,最后是警察叔叔的车。我挺纳闷,怎么会出动消防车呢。碰巧,昨天下午,我儿子行车在一个十字路口,突然看到一个中年人躺在路上,两手捂脸,痛苦不已,我儿子下车询问情况,得知这位先生因和一年轻人发生口角,脸上被喷了辣椒水(判断),路人建议呼叫警察处理。我儿子帮助他打了“911”,果真这个系统真是加拿大速度,先问什么情况,然后联系相关部门,然后先来的是一辆消防车,过一会儿来了救护车,最后是警察叔叔。因我儿子只是出于好心帮助打了“911”,至于后来的结果,他离开了,也就不得而知。
这就是加拿大,办事效率之低,速度之慢,的确让人领教了。我曾在感受加拿大的博文里记录过他们办事的速度和效率。但是,上面发生的枪击事件就不能用加拿大速度了,否则有可能救活的伤员可就救不过来了。还有,这枪支的管理法到底是什么王法呢?持枪到底是为什么?是自我防卫,还是随意杀人呢?还是只是表明自由民主?再有,这个报警系统就很科学,很合理,效率很高?本来人力资源就很匮乏的加拿大,这不是人力资源的严重浪费?这些让人看不懂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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